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泰办发〔2017〕70号),泰安市第三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于近日完成,确定122项成果拟获优秀成果奖,1人拟获优秀人才奖。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获奖成果和获奖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评奖办提出申诉意见,并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相关证明。
联系电话:0538-6991271
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附件:泰安市第三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获奖名单暨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奖拟获奖人员公示.doc